对账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简政减税降负的系列精神,更好地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取消开发商阶段性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请以下房企速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对各房企缴纳的阶段性保证金进行对账后依规予以退付。名单如下:请以上房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主动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科联系。
联系人:杨晓娟 联系电话:8109291
特此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4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简政减税降负的系列精神,更好地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取消开发商阶段性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请以下房企速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对各房企缴纳的阶段性保证金进行对账后依规予以退付。名单如下:请以上房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主动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科联系。
联系人:杨晓娟 联系电话:8109291
特此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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