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措施或停课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本报讯6月底,我市出台《十堰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红色),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该修订稿明确,市政府成立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市生态环境局下设办公室,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咨询组对大气环境质量应急会商、向各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响应信息等内容。根据重污染天气分级和紧急程度,我市市级预警被划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启动ⅰ级红色预警时,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等措施,并建议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倡导公民绿色消费,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同时,启动ⅰ级红色预警时,还将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包括提高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一倍以上;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特定区域内禁行柴油车辆;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采取限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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