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强奸案下周四二审
■据《法制晚报》
26日凌晨,李某某强奸案同案被告之一魏某的律师李在珂发布微博称,“一中院今天上午通知李某某案于本月31日上午九时开庭。”
随后记者致电李在珂核实此事,对方将电话挂断,并发布微博称,“从今日起至二审判决前拒绝所有媒体采访,也不在微博上与网友互动。”“开庭日期就是这样,一中院已经给我打过电话,叫我过去领取传票,但我还没来得及去。”26日上午被害人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李某某犯强奸罪一审获刑十年
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一审在海淀法院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魏某(兄)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魏某(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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