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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仓库零件变卖 三“内鬼”被判刑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瞿玉敏 吴凡 实习生 董靖

本报讯记者17日从张湾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东风公司某部门两名女职工勾结物流公司一司机将单位仓库里的零件偷出变卖被判刑。

肖某和李某都是东风公司某部门职工,分别担任仓储科综合库保管员和仓储科综合库班长。曾某是我市某物流公司司机。

去年6月的一天,肖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仓库内两种类型的刮臂480个和传向机构240个装上曾某汽车,让曾某夹带出仓库交给购买人樊某。肖某得赃款12000元,分给曾某500元。

7月25日,肖某又将仓库内16个转向立柱交由曾某带给樊某。

7月27日,肖某与李某预谋从仓库偷零件变卖获利。之后,李某利用班长身份,代替其他保管员发送零件,并趁机将仓库内组合开关10箱、洗涤器10箱、点火锁33个、多种型号窗帘120个交由曾某带出卖给樊某。

8月,3人先后被抓获。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肖某、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曾某共同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其中肖某、曾某作案3起,案值44815.6元,李某作案1起,案值33493.36元,均属数额较大,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12日,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肖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曾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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