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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用药四注意

外用药是皮肤病患者选择自我药疗的常用药物。然而,外用药若选择或使用不当,往往无效,甚至使病情加剧、恶化。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外用药物呢?

(一)不同病期 剂型有别

治疗皮肤病的相同药物往往有不同剂型,如溶液、糊剂、粉剂、洗剂、软膏、乳剂和酊剂等,不同剂型有不同作用和适应性。故应根据不同病期的症状和皮损特点,选用不同剂型的药物。

一般急性期局部有红肿、水疱、糜烂时,多选用溶液湿敷,可起到消炎作用;有渗液者,先用溶液湿敷,后用油剂。皮损处于亚急性期时,可酌情选用糊剂、粉剂和洗剂,以发挥其消炎、止痒、收敛、保护作用。慢性期皮损增厚,呈苔藓样变时,多用软膏和乳剂,有润滑和护肤作用。

(二)对症用药 准确选药

如患皮炎、湿疹等症,用治癣药水涂擦,会使炎症、皮损加重;而皮肤癣疾用激素类药膏治疗,犹如火上浇油,会促使病菌繁殖,病情加重。

有的药物如雄黄膏、硫磺膏,从名字上看差不多,却用途迥异。前者用于牛皮癣,后者用于疥疮、湿疹等,切不可混淆。

(三)掌握用法 科学用药

皮肤病用药时间和次数也有讲究。药水和洗剂,容易挥发而降低疗效,用药次数要相对多一些,一般每3小时擦一次;酊剂、软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一次即可。

湿敷方法也要得当,用药前,除了要清洗患部外,对于痂皮,应先消毒并用食物油软化后拭去。皮损处若见直径大于0.5厘米的水疱,要以消毒空针筒抽出内容物,保留外壁。有毛发的部位用药前,应先剃去毛发,再上药。

(四)因人制宜 严守禁忌

选用药物时,还应考虑年龄、性别、患病部位与患者体质等因素。如老幼患者,应选用低浓度药物;孕产妇使用外用药时,应顾及药物对胎儿、乳儿的影响;面部、乳房、外阴处不可用浓度高或刺激性强的药物及酊剂,儿童、妇女更应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浓度药物。皮肤敏感者,先用低浓度药物,后用高浓度药物。对新药或易致敏药物,先小面积用,如无反应,再根据需要逐渐提高浓度及扩大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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