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08年07月09  星期 > a09版-社会新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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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弟弟30万赔偿金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桂千勇通讯员 汪光照

本报讯 1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判决童林全额返还强占的其弟弟的30万元死亡赔偿金。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上诉。

去年11月,郧西县城关镇村民陈小丽的丈夫童威在河南宝丰煤矿因矿难不幸身亡。事后,矿方给付童威母亲、妻子和儿女30万元赔偿金。童威的哥哥童林以自己是死者兄长,理应分得部分赔偿金为由,强占这30万元赔偿款,致使陈小丽及其婆母、儿女无法获得赔偿,引发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童林虽是死者之兄,但其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不具备被扶养人的条件,其占有赔偿款不还于法无据,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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