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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因“灶具不合格”停气4天
多方协调后恢复通气

9月11日,家住十堰经开区白浪街道派出所家属楼小区的张先生(化姓)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因自家灶具被检查不合格已停气4天,没法做饭,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经多方协调,9月12日张先生家恢复通气。

■记者 潘世新

居民反映:新购灶具被指不合格,停气4天影响生活

“我家的灶具才买没多久,平时使用完全没问题,怎么突然就不合格了?”张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9月8日当天停气检查,几名工作人员来到他家检查,称其灶具不合格,需要购买他们推荐的灶具。

张先生介绍,当天上门的工作人员比较多,“那天来了好几拨人,有的是搞装修的,我不在家,妻子当时忙着照看孩子,没记住说灶具不合格的人长什么样,连对方有没有工牌、叫什么名字都没留意。”

此后,张先生家一直没有通气,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里有孩子,没法做饭太影响生活了。”9月11日,他通过多种途径反映问题。

现场检查:燃气灶具符合要求,当即恢复通气

9月12日,十堰经开区城乡建设局、十堰中燃公司等多部门介入,问题迎来转机。当天,十堰经开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与十堰中燃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同前往张先生家,将施工人员及十堰中燃公司点火师傅的照片逐一出示后,请张先生和妻子协助指认是不是此前上门的“工作人员”,两人明确表示“不是当天去家里的师傅”。

十堰中燃公司工作人员对张先生家的灶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符合用气条件,无任何问题,当场为其开通燃气,困扰多日的停气问题终于解决。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要求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此前灶具被指不合格的依据”,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核查,后续会给出明确答复。

十堰经开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了老旧小区燃气改造中的通气点火细节,改造期间的“停气”多为整栋楼新旧管道接驳所需,需先停旧管道的气才能进行新管道接驳,同时要完成居民家中新旧燃气表更换,最后重新点火通气,并非因单个用户灶具有问题就单独停气。

十堰中燃公司:警惕有人冒充燃气公司员工上门推销

对此,记者采访了十堰中燃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流程,若安检人员发现用户灶具存在超期、使用双气源等不合格问题,“首先会向用户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然后在 CRM系统上对用户进行限购处理,不会直接停气。”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限购的具体操作是用户去营业厅充值时,营业员会告知只能充5立方米天然气,其目的是督促用户尽快整改。待用户到有资质的灶具厂商购买合格的燃气灶具完成整改后,再联系安检人员上门安检,确认合格后就会解除限购。

最近,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期间,不时出现不法分子冒充燃气公司员工上门行骗的情况。对此,十堰中燃公司工作人员提醒,该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一律穿着印有“十堰中燃”标识的工装,佩戴含本人照片、姓名及工号的工作证,会提前与小区物业对接,公告服务时间、内容及人员信息。市民若对上门人员身份存疑,可拨打服务热线95007核实情况,切勿轻易允许陌生人入户或购买其推销的产品;购买燃气灶具应选择商场、品牌专卖店等正规渠道,认准“3C认证”和“熄火保护装置”。若遭遇此类诈骗,除及时报警外,可向十堰中燃公司提供线索,公司将配合警方打击违法行为。

十堰中燃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说明了老旧小区燃气改造中的安全通气点火条件:其一,禁止私自更改房间布局造成暗厨房,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需通风良好、具备给排气条件;其二,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家庭燃具需设置熄火保护装置,且从售出日起报废年限为8年(人工煤气燃具为6年),燃具出现燃烧工况恶化、部件严重损坏或检修后仍漏气漏水漏电等情况,则必须更换;其三,燃气具需与气源类型匹配,《燃气工程项目规范》要求,燃具铭牌标识的燃气类别必须与供应燃气类别一致,家庭需使用天然气专用且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气源不匹配可能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一氧化碳,或出现无法点火、燃气泄漏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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