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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为网友答疑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影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据央视网

近日,有网友咨询,领过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会变少吗?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导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减少。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来说,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影响以后找工作吗?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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