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3人被司法拘留
■记者 何利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逃避履行法律义务行为,2月7日,郧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当天司法拘留3人。
2月7日早上6时,郧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2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按照行动方案赶往十堰中心城区及郧阳区部分乡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当日早上7时许,执行干警来到茅箭区五堰街道柳林新村社区柳林春晓小区,被执行人张某某正在家里睡觉,看到执行干警后,张某某感到十分震惊,但始终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当日下午4时许,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来到郧阳区叶大乡,正好遇上准备驾车外出的被执行人熊某某,执行干警当即控制住熊某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因熊某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当日行动涉及案件5件,其中涉案标的最小2万余元,最大14万余元,执行干警依法司法拘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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