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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私设电网非法狩猎被起诉,除承担刑事责任外
3男子栽3000株树苗补偿生态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陈明亮

本报讯 近日,郧阳区检察院会同法院、林业局组织郑某等3名非法狩猎当事人在郧阳区大柳乡十字沟村栽植树苗3000株。

据了解,2017年至2024年,大柳乡村民郑某、肖某、邓某3人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在山林私设电网,非法捕获野猪、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抓获后,3人对各自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郧阳区检察院认为,郑某等3人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不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需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为达到“惩治、教育、修复”的目的,郧阳区检察院与法院、林业局共同研究决定,由该区林业局指定地块,3名当事人在该地块义务植树造林,对因非法狩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补偿。

在该区司法机关和林业部门监督,当地护林员、技术员和附近村民的帮助下,郑某等3人栽种了3000株侧柏树苗。“非法狩猎触犯了法律,损害了生态环境,今后我将积极改正,用实际行动弥补犯下的错误。”在植树现场,肖某认错道歉,表示要认真学法、守法,绝不再犯。

与此同时,检察干警以案释法,向案件当事人及附近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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