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9条措施
大力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记者 曾雨
本报讯 日前,我市正式出台《十堰市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措施》,将重点打造再生金属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报废汽车资源化利用等产业集群,构建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我市从完善回收循环利用网络,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健全企业家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循环经济重点产业链发展,支持提升绿色化、智能化、循环化发展水平等9个方面,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内容包括建立以市领导为链长、以龙头企业为链主、以高层次专家团队和机构为链创的三链机制;支持建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静脉产业园;推广主城区“绿色发展贷”经验做法等。
据悉,上半年我市深度挖掘“城市矿山”,全市循环经济产业规上工业企业产值达158.5亿元,同比增长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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