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堰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
城市居民低保提高10%农村居民低保提高11%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黄琳 李淑娴
本报讯 5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获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调整2024年度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2024年度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等)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1%。
此次调整包括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等(详见下表)。
此外,孤儿养育标准为:全市分散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1550元/人/月,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2500元/人/月。
《通知》还明确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1.5倍确定。调整后的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