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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人证不符,烟草专卖证不予延续

■通讯员 周学平

近日,零售户罗先生到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手续。烟草专卖人员实地核查了解,持证人并非罗先生本人。罗先生在租下这家店面后,没有与原持证人及时办理许可证歇业与新办手续,致使人证不符。县烟草专卖局因其经营主体发生变化而依法作出不予延续决定。请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因罗先生的店面存在人证不符情况,不予延续的决定符合相关法规。同时应由原持证人申请办理歇业手续后,再由罗先生提出新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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