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4年03月15  星期 > B10版-3·15特刊 > 正文
 [字号   ]   
市消委发布
2023年度消费维权热点案例

门锁挂破顾客衣服,卖场赔偿400元

◎案情简介

去年12月4日,沈女士向房县市场监管局投诉:其在一卖场购买衣服过程中,进入更衣间时,购买的衣服被更衣间入口的门锁锁扣挂破,遂找到该卖场负责人要求解决问题被拒。

◎处理结果

经调查核实,沈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被挂破的衣服购货发票价款为829元。12月6日,执法人员对卖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卖场更衣间门锁锁扣安装存在不规范。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2月11日,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该卖场赔偿沈女士400元,其破损的衣服自行维修,双方达成和解。

家电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专卖店退款两万余元

◎案情简介

去年3月7日,房县杨女士向当地消委投诉称:她于2021年6月17日在该县城关镇一家电专卖店购买烟机、蒸烤炸一体机、洗碗机等商品合计价值25935元,且赠送洗衣机一台。后期,她发现该洗碗机与宣传效果不符,要求商家退款,交涉一年时间没有处理结果。在此期间,洗衣机也发生故障,售后没有及时妥善解决。

◎处理结果

经房县消委工作人员核实: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专卖店将上述商品安装后,其尚剩余5000元货款没有支付,实际货款支付20935元。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3月13日,通过耐心调解,专卖店负责人反复与鄂西北区域售后部门沟通,退还杨女士购货款20735元,礼品折款200元。

儿童在游乐园被猫咬伤,商家赔偿500元疫苗费用

◎案情简介

去年春节期间,茅箭区消委接消费者王女士(化姓)投诉,她的孩子在辖区一家游乐园游玩时,被宠物猫咬伤手指,需要打疫苗,但当事人不愿承担费用。

◎处理结果

经查,王女士的投诉属实。她的孩子被咬伤后,根据医嘱需注射三针疫苗。而当事人以店内设置有警示标志和警示提醒为由,不愿承担全部疫苗费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调解,游乐园一方赔偿500元疫苗费用。

不能兑现合同条款,经销商退还10万元定金

◎案情简介

去年10月23日,郭女士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委投诉:8月20日,她向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合同约定车辆加装无障碍升降机。不料,现被告知不能加装升降机,于是要求退款,商家同意退款,却一直没有将定金返还。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委工作人员迅速调查取证。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回定金10万元。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