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霞
本报讯 近日,一辆载有5人的摩托车夜晚在十堰街头穿行,且5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十堰交警发现后,于次日依法对5人给予相应处罚。
2月20日晚,十堰交警发现某平台发布的一条视频显示:一辆载有5人的摩托车沿张湾区公园路行驶。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交警发现,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与乘车人还在嬉闹。
经查实,2月20日16时许,卢某和同学一行8人在河北路一饭店聚餐。21时许聚餐结束后,卢某不顾交通安全,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4人,由河北路向人民广场方向一网吧行驶。
后续调查发现,卢某仅持有 C1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且该摩托车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1日下午,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组织5人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5人现场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因驾驶人卢某涉嫌准驾不符、超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未有保险等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4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其他4人予以罚款处罚。
23日,卢某被依法送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提个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普通二轮摩托车核定载人数为2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摩托车超员不仅危险,而且违法,摩托车载人超过额定人数时,导致刹车性能减弱,转向时重心不稳,遇事采取紧急措施容易失控摔倒,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摩托车是一种简易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较差,驾乘人员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切忌超速、超员、酒驾。

20日晚,这辆载有5人的摩托车沿公园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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