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湖北超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人高运地(身份证号:422623××××××××331X)现将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2022)鄂0302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和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3民终3708号民事判决书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鄂民申240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白维琴(身份证号:420322××××××××392X),双方已于2024年2月18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请你自收到该通知后向白维琴履行全部义务。
通知人:高运地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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