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干活不慎造成食指骨折,市总工会介入调解
用人单位赔付12万余元
■记者 韩玉砚 通讯员 张维真 李永萍
本报讯 付某干活时不慎造成右手食指骨折,认定为工伤。在市总工会的调解下,用人单位支付其各项工伤待遇12万余元。昨日,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市总工会。
2021年7月20日,十堰一物流公司员工付某在发货时不慎被叉车挤伤右手,后经国药东风茅箭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远节开放性骨折,住院14天后出院。经有关部门认定,付某为工伤、十级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多次协商工伤待遇无果。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付某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后者指派专职工作人员刘修康免费为其全程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仲裁,仲裁机关裁决用人单位支付付某12万余元,用人单位不服提起来诉讼。
判决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不服判决又提起上诉。2023年2月,法院驳回用人单位上诉,维持原判决。随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用人单位沟通,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按裁决书裁决结果,支付付某各项工伤待遇12万余元。
昨日,付某将一面书写“工会维权见真情、职工受益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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