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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收获337个优良天
三项考核指标均达标,全省唯一

■记者 吴忠斌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我市共收获337个优良天,优良天达标率92.3%。

2023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日保年”,严防死守“每一天”,全力治气守护“十堰蓝”。持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天对城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天候巡查,一年365天风雨无阻,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解决;持续对中心城区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月考制”,并奖优罚劣。

我市大力开展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建材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汽车维修行业喷漆废气规范化处置及汽车维修I/M制度闭环率提升等专项行动,整改建材行业污染问题83个,督促432家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达标。新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家,全市累计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8家,环保、公安联合路检路查车辆数3540台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872台次,全市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7190台,成为全省唯一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与公安车辆数据共享机制的市州。

2023年,我市共收获337个优良天,优良天达标率92.3%,PM10为53μg/m3,与2022年同比下降4.0%,PM2.5

为29.2μg/m3,与2022年同比下降10.9%,重污染天数为0。2023年,我市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PM2.5

平均浓度三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全省下达的考核目标,全省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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