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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被狗咬伤 物业是否要担责?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某小区女童被未拴绳的大型犬只撕咬导致重伤的事件持续引发关注,人们在同情女童、谴责恶犬伤人的同时,不禁发问:如果自己在小区被狗咬伤、抓伤,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我市曾有一名业主因为在小区被狗咬伤,将狗主人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文、图/记者 徐国文

提起诉讼

业主在小区被狗咬伤

狗主人和物业成被告

张大爷家住城区一小区,2019年10月1日,张大爷的家属意外发现,张大爷的左大腿和小腿有多处抓咬伤。在家属的追问下,张大爷称,他前一天在小区被狗咬过。

原来,9月30日,张大爷在小区遛狗时,另外一条狗突然扑上来,将他和自家的狗咬伤。家人立即到物业公司调取事发时的视频录像。查看视频后,看到咬伤张大爷的狗并未牵绳,狗的主人是同小区业主杜某,家人随即报警。

随后,家人带张大爷前往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后来,张大爷因持续发烧住院治疗,被咬伤的狗因治疗无效,不久后死亡。

张大爷的家人表示,事发后,杜某对其未牵绳的狗咬伤人一事拒不认错、道歉和赔偿。同时,他们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更没有尽到及时组织双方调解的责任,造成张大爷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被狗咬伤后,张大爷经常失眠、噩梦不断、精神恍惚,无法正常生活,故提起诉讼。

张大爷的家人希望法院判令两被告(杜某和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各类损失共计5万余元;同时,要求两被告给张大爷赔礼道歉,对张大爷因接种狂犬疫苗带来的一切身体疾病负责到底。

庭审现场

两名被告不同意担责

接到张大爷的诉讼请求后,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杜某辩称,当时,他用狗绳牵着狗,可狗看到张大爷的狗后,挣脱绳子跑向对方,两条狗开始打架。他第一时间上前制止,将自己的狗按在原地。随后,两条狗被分开,他和张大爷各自牵着自己的狗离开了。

“过了三天张大爷才报警,警察找我调解这件事。”杜某还称,当时他没有看到自己的狗咬伤张大爷,并且张大爷在事发多天后才报警,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他的狗咬伤了张大爷,他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到开庭前,张大爷都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所以他不同意赔偿,请求驳回张大爷的诉讼请求。

被告物业公司则辩称,张大爷的狗和杜某的狗在小区内撕咬一事,事发时物业公司并不知情,但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刚好录下了事发经过。查看视频,也只能看到两条狗撕咬,无法看到狗咬人的画面。“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在小区内张贴有文明养狗宣传海报,我们不可能派人盯住每一条狗,我公司尽到了注意义务。同时,法律规定动物对人的侵害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承担责任,故物业公司不同意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

物业公司无需担责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张大爷牵着其饲养的狗,在被告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遛狗。不久,杜某饲养的狗单独窜向张大爷牵着的狗,两条狗相遇后开始撕咬。因张大爷的狗被张大爷牵着,故两条狗围着张大爷的双腿转圈撕咬,被告杜某随后追跑过来拉扯、按压其狗,两条狗被分开后,张大爷与杜某各自牵着自己的狗离开。

法院认为,张大爷的损伤部位在左小腿,明显属于狗抓伤、咬伤的痕迹,且根据视频显示,两条狗是围绕在原告张大爷的双腿部撕咬,虽然不能判定是哪一条狗抓伤、咬伤原告的左小腿,但可以认定原告的左小腿被狗抓伤、咬伤。被告杜某在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未牵引其饲养之狗,导致其窜至正常遛狗的原告张大爷附近,随即两条狗开始撕咬,对此事故的发生,被告应当承担全部的过错责任。

法院还认为,被告物业公司在居民小区内张贴了文明养狗宣传海报,且事发时间较短,没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人员在现场置之不理,因此张大爷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责任,证据不足;认为物业公司事后未及时调解应当担责,理由不充分,故对张大爷要求被告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杜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大爷人民币2000余元,其他诉讼请求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担责与否

要看是否尽到相应义务

针对业主在小区被狗咬伤,物业公司是否担责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祯。

朱延祯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居民在小区被狗咬伤、抓伤,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主要是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若伤人犬有主人,物业公司对规范养犬进行了劝导,一般情况下,很难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并非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其对于小区居民的管理权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对狗主人的规范亦没有强制力。因此,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劝导规范的义务,一般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朱延祯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若伤人犬为流浪狗,并无主人,那么物业公司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需承担侵权责任。当物业工作人员发现或业主告知小区内存在流浪狗时,应采取抓捕、驱赶等防范措施维护业主人身安全。若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发现无主禁养犬长时间出现在小区内,却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朱延祯说。

□链接

女童被流浪狗咬伤幸无大碍

2020年4月19日,茅箭区五堰街道燕林小区的一名9岁女童和母亲出门后,在小区内被一只流浪狗咬伤右腿。看到女儿被咬后,母亲快速跑上前,发现女儿的右腿已被狗咬出血。随后,她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并带女儿到医院就诊,女童无大碍。事发后,这条流浪狗被物业公司抓到,由城管部门送到收容场所。

9岁女童在小区内被一条流浪狗咬伤右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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