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利 通讯员 鲍欢
本报讯 男子冒充婚宴宾客,不仅蹭吃蹭喝还顺手牵羊偷走品牌白酒。殊不知,他的每一个举动都被酒店监控“如实记录”,最终因犯盗窃罪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五一假期,我市一四星级酒店内,婚礼现场宾朋满座,热闹非凡。婚礼结束后,主人清点现场未开封的烟酒,发现数目不对,与酒店工作人员寻找许久,最终确定白酒被盗,随即报警。
经过反复排查,在酒店监控视频记录下,这场婚礼的“不速之客”浮出水面:一名黑衣男子大摇大摆走进宴会厅,接着坐在席间大吃大喝,还随着宾客举杯祝福新人。吃饱喝足后,黑衣男子四处闲逛,趁无人注意时将一瓶未开封的品牌白酒用外套包裹,带出酒店。数分钟过去,黑衣男子再次返回宴会厅,故伎重施又偷走两瓶白酒。
主人家报案,民警很快查明黑衣男子朱某的身份,并得知作案手法娴熟的朱某已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8月15日,该案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核实证据后发现,朱某是个惯犯,曾因盗窃被判入狱,2022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手头紧张的朱某又想起“重操旧业”,在4个月的时间里先后3次在十堰城区高档酒店举办的婚宴上盗窃品牌白酒7瓶,共计价值5780元。
“办婚礼是喜事,一般不会有人核对宾客身份,主人也不会计较到底是哪一方的亲戚,而且高档酒店办婚礼用的酒是高档酒,拿出来能卖个好价钱。”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湾区检察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依法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在有期徒刑刑法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在举办婚宴等大型活动时往往现场宾客众多,大家在高兴繁忙之余,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贵重财物,遇到陌生人时要多留个心眼,以免造成财物损失。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