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高速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近年来,市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好“示范区”,建功“先行区”的战略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围绕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记者 何利 通讯员 王华敏
守底线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坚定不移地推动,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战胜利成果同样需要维护。近年来,在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同时,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及相关帮扶,是市乡村振兴局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广大农村,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排查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共抽调3740名干部组成794个排查专班,累计对1788个村、72.1万户农村人口进行排查,排查总人数达237.2万人次。
为了守牢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市乡村振兴局坚持“月统计、季调度、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同时还健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常态化监测工作机制,以确保对可能出现的返贫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经过排查监测,全市新增易返贫对象419户1341人,并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251户824人。历年累计风险消除率达到90.5%,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底线。”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抓发展
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说到底是帮助农村发展,从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针对各县市区农村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相关产业落户乡村,从而帮助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在家门口增收。
以发展庭院经济试点为抓手,我市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累计投资16.96亿元,实施产业项目1269个,中央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到62.47%;对有劳动能力和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发展产业继续给予小额贴息信贷支持,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521户2.68亿元,贷款余额15.31亿元,均居全省第二。销售农副产品11.44亿元,带动3.98万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
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创品牌、创机制,提升就业质量、政策效能,促进脱贫群众务工收入稳中有增。截至8月底,设置各类公益性岗位35429个,349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9845人。
此外,市乡村振兴局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衔接资金17.52亿元,已拨付资金11.48亿元,共计实施衔接乡村振兴项目1890个,投资32.97亿元。其中,指导竹山县成功争取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促振兴
办好乡村建设“六件事”
改善乡村的村居环境,是乡村振兴工作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在改善村居环境方面,始终坚持从养老、托幼、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公路建设6方面入手,办好乡村建设“六件事”。
精心谋划部署,制定《十堰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和2023年乡村建设“六件事”任务清单,明确20项重点工作任务,横向到市直相关部门,纵向到各县(市、区)。
探索创新模式,围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市乡村振兴局通过蹲点调研等方式,积极探索标准模式,编印《乡村建设“六件事”十堰模板》,制作乡村建设“六件事”动画宣传短片,先后选树两批典型。
示范带动引领。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全市范围内选取79个村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市纳入2023年实施计划的乡村建设“六件事”项目302个,已开工257个。协调推进农村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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