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联创”案件进入证据收集期
警方发布公告,涉案市民速来报案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本报讯 以出售公司股权、办理存款理财产品等形式,用高额返利来吸引辖区群众参与投资。“汇鑫联创”案件进入证据收集的关键阶段,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提醒本地投资人在11月8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立案侦办的“汇鑫联创”案件进入证据收集的关键阶段。经查:2016年至2021年,武汉汇鑫联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汇鑫联创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孙某等人,先后在武当国际园、三堰大本营、燕林市场附近租赁办公室,以出售公司股权、办理存款理财产品等形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以高额返利吸引辖区群众参与投资,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为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请本地投资“汇鑫联创”相关公司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9月8日起2个月内(截至2023年11月8日)携带投资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关于投资事情经过的自述材料(也可到经侦大队领取自述材料模板进行填写);转账、支付交易明细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与转账信息相关的截图等;《股权证》等相关协议的复印件,到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产生的后果,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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