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央视
记者7月3日从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司法部聚焦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急难愁盼”难题,推出证明材料清单管理、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鼓励各地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等一批公证服务便民惠民措施。
精简证明材料,减轻群众办证负担。通过梳理共规范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33类81项,删减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比如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原来需要提供13项证明材料,现在只需要提供4项。
在提供证明材料方式上,也尽量减轻群众负担,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比如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申请人只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权利证明的影印件或者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推行“最多跑一次”,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将法律关系明确、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可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持续推动优质公证资源均衡配置,扩大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至省级,方便群众、企业选择优质公证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公证”服务,大力推广全国公证处小地图程序,推进中国公证在线平台应用。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纳税状况“跨省通办”公证事项2.8万余件。
健全价格机制,有效降低群众办证负担成本。会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明确划定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鼓励各地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规定办理单套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公证事项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指导各地落实价格减免政策,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推动公证服务公平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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