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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四大行动
提升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记者 吕鑫

本报讯 日前,市创文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局联合印发《十堰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即日起至2023年底,将深入开展公共交通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等四大行动。

开展公共交通行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定期对全市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驾驶员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培训,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公共交通服务驾驶员诚信待客、规范服务、弘扬新风、传播文明。

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公安交管、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违规加塞、违规调头、不礼让行人、宰客、拒载等行为。联合媒体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建立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开展“最美文明交通从业人员”评选活动。联合媒体开展十堰“最美公交司机”“最美客运司机”“十佳的哥”“十佳的姐”等系列评选活动。

开展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关爱行动。在传统节日和寒暑季节,组织工会、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企业等对公交、客运、出租车司机等开展送清凉、送温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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