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市法院执结率95.97%
全年执行到位46.76亿元
1月4日上午,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176件,结案率95.91%,创近年来最好成绩,呈现出结案率、案件结收比、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上升,收案数、长期未结案件数、平均办案天数下降的“三升三降”良好态势。
■记者 吴忠斌
严惩刑事犯罪
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563件,办结2419件,判处罪犯2811人。严惩间谍窃密、邪教、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815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2件,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53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6人,审结养老诈骗犯罪5件17人,有力维护平安稳定。
化解民事纠纷
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142件,办结35907件,涉诉讼标的105.35亿元。依法审理因疫情影响产生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民事纠纷4591件,快审快结涉劳动争议案件1837件。
优化营商环境
在全省率先建立推广“标红走绿173045”机制快速办理涉企案件,涉企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13.31天。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重整信用修复机制”和丹江口市法院“政务诚信诉服协调机制”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改革项目。在全省率先实行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大力推进简案快审、“执转破”机制运用,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创新环境司法
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1件,推进全市9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质化运行,与地方党委政府合作共建38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组织召开第二届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市法院司法协作会议,统一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司法标准,加强协同配合。探索采用补种复绿、碳汇补偿、增殖放流等不同修复措施,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赔偿损失“一判三赢”的效果。
破解执行难题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2201件,执结率95.97%,执行到位金额46.76亿元。开展专项执行行动62场次,纳入失信人员21981人,拘传、拘留221人,依法追究拒执罪12人,集中兑付执行款7727.54万元,努力让执行财产加速变现。
诉讼服务便民
全面推进网上立案、在线诉讼、电子送达等智慧平台应用,实现诉讼费“一键退费”和“免申即享”。强化惠民利民举措,为当事人缓、减、免和节约诉讼费121.6万元,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5.9万元。
深化多元共治
联合市总工会、仲裁委、人社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1+N”解纷模式,成功调解案件14513件。新设5个人民法庭、72个巡回审判点和26个法官工作室,努力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07人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1月4日上午,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市检察院业务质效稳居全省前列,侦查监督、代表委员联络、信访维稳、行政检察等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3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记者 吴忠斌
维护安全稳定
批捕各类犯罪658人,起诉2607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39人、“黄赌毒”犯罪212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03人,开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防电诈”专项行动。
守护青山绿水
围绕示范区建设,出台20条措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6人,立办公益诉讼214件。深化“检察长+河湖(林)长”制,参与线索会商、督导问题整改67件次。围绕库区、水域岸线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
依法护企安商
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受理的330件涉市场主体案件统一标注、快办快结。建立办案影响风险评估机制,对涉企“四类人员”批捕起诉上提一级审查,不捕92人、不诉212人。办理合规案件38件,涉及企业53家、相关责任人61人,对合规考察合格的依法作出不起诉或轻缓量刑建议,防止“办理一案、垮掉一个企业”。
助力美丽乡村
对损害“三农”利益、骗取粮油、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等问题立案17件,追回资金300余万元。对38名困难受害人发放救助金,司法救助微电影《妈妈的希望》被最高检转播。落实驻村帮扶、包联社区等任务,在产业培植、基础建设等方面帮助筹措资金560余万元。
做优刑事检察
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减少37.5%、26.6%,集中反映刑事司法核心价值的诉前羁押率16.5%,全省最低。监检衔接配合有力,办结职务犯罪39人,起诉33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撤立案69人,追捕追诉漏犯149人。
做好公益诉讼
立办公益诉讼457件。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等“多头管”“都不管”问题,积极探索通过行政磋商、督促联合执法解决,办案21件。严格落实公益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赔偿诉讼请求600余万元,对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追索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践行司法为民
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等犯罪107人,发出检察建议37份,推动农产品、饮用水等安全问题整治。督促开展高空抛物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51处,防止“祸从天降”。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追回欠薪2400余万元。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起诉性侵、家庭暴力等犯罪84人。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5人;对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不捕65人,附条件不起诉49人,促使“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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