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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2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及时到我局事故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2022年8月事故暂扣公告车辆
事故处理大队(19辆)
摩托车(12辆):鄂 CBB010鄂 SAW358鄂 CB4949鄂 CTB308鄂 CR0986鄂 CBU779鄂 CL8377鄂 CY2282十堰 S12225 十堰004908 十堰005306 十堰059527
无号牌摩托车(7辆)
车架号:695464 310002H
K02256 3072 F2041796
3H00246 D0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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