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62亿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分别发放低保资金4.81亿元、5569万元;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分别发放供养资金2.78亿元、113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18万元,救助20742人次。
一笔笔资金带着“民生温度”,涌向群众急需处,为困难群体送来了温暖和保障,切实兜牢了基本民生底线。
兜好底线,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62亿元,保障了全市21.71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了基本民生底线。同时启动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度复核工作,严格以新的标准为“标尺”“准绳”,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坚决做到“按标施保、精准救助”。
联动发力,开展重点对象监测救助。持续与乡村振兴部门实施数据共享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户进行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将符合兜底救助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目前,全市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等重点监测对象中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人员已实现应纳尽纳。
惠民利民,增发困难群众补助补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阶段性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7至9月份累计发放价格补贴2066万元;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47.81万元;对享受低保政策的高龄、儿童、重病、重残“四类”重点对象,经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当年本地月低保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1至9月份,全市为3.18万城乡低保“四类”重点对象,累计增发补助金2570万元。
解忧暖心,开展“六访六送”关爱活动。聚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独居留守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遭遇困难的临时救助对象等六大类对象,开展送温暖、送急需、送慰问、送祝福、送帮扶、送政策等关爱行动。全市7465名基层干部、志愿者走访排查民政服务对象3.4万人,发现困难问题2887个,解决帮扶资金258万元。
健全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7月21日,我市制订出台《十堰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基本民生、推动经济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记者 李强 通讯员 汪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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