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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
网上售卖的“白皮烟”“特供烟”不可信
■见习记者 陈晓 通讯员 丁子钰
本报讯 “最近,我发现有人通过网络售卖‘白皮烟’‘特供烟’等卷烟,这些烟可信吗?”近日,我市卷烟零售户朱某提出疑问。
十堰市烟草专卖局表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根据《卷烟产品鉴别检验规程》规定,非法自创品牌或无任何包装标识及烟支标识的,即判定为伪劣卷烟。这些“白皮烟”“特供烟”并未注册商标,是伪劣卷烟。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十堰市烟草专卖局特别提醒,互联网售烟是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严厉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对涉案数额较大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卷烟零售商户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购买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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