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铺 但不可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记者 李强 实习生 陈晓 整理
本报讯“我以前在县城开了一家经营百货的商店,前段时间把这间商店转让给了赵某,烟草证也一并转让给了他。但最近被烟草执法人员告知,说赵某因为无证经营被查处了,我也要被处罚,可我现在已经不经营了,这家商店也跟我没有关系了,为什么我还会被处罚?”近日,我市店主李某表示了他的疑惑。
市烟草专卖局表示,经查询,现在商店的实际经营者是赵某,但他本人没有取得烟草证,所以涉嫌无证经营。而李某把烟草证非法转让给赵某使用,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在以上案例中,虽然李某已经不经营这家商店了,但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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