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鲍欢
本报讯 儿子酒后执意要开车,母亲以身相拦,不料被轧伤。父亲见状,拨打110报警,要求将肇事儿子绳之以法。6月14日,由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特殊”酒驾案,在张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报2月16日曾报道《酒后挪车闹误会,不慎轧伤母亲父亲打电话举报儿子酒驾》,提起酒驾的事李某后悔不已。今年2月3日凌晨,结束家庭聚餐的李某和父母打车回家,聚餐中李某喝了不少酒。到小区后,李某注意到小区入口附近有个空车位,想把车挪过去,方便下次出门。可母亲发现后,以为他要开车出门,于是挡在路中间劝他不要酒驾。李某执意要挪车,两人争执了几句后,母亲便直接躺在车轮前阻拦。
李某因为醉酒后精神不集中,并没看到母亲躺下的动作。他见车前没了人影,以为母亲已经离开,便继续往前行进,直到听见尖叫声,赶紧下车查看。此时母亲已被卷入车辆前保险杠下,于是赶紧倒车,并上前检查母亲伤势,立即拨打120。李某父亲在家听到呼叫声后出门查看,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当即拨打110报警。
随后,交警将涉嫌酒驾的李某带走进行血液检测,经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已涉嫌醉驾。经过医院检查,事故造成李某的母亲盆骨骨裂,李某得知后也十分后悔。
5月23日,该案移送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父母是为我好,如果任由我把车开出去,后果不堪设想,我不怪他们。以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还要引导身边的人以我为戒。”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李某诚恳地向检察官悔罪道。
经审理,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进行处理,依照法律规定,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庭审结束后,坐在旁听席的李某父母心疼不已,“酒后开车就是害人害己,我不后悔当时报警了,希望他能吸取这次教训。”李某父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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