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可转让
■记者 李强 通讯员 丁杰 整理
本报讯 “我经营着一家便利店,近期要外出打工,计划转让店铺。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没到期,能将其一并转让给别人吗?”近日,我市卷烟零售商户罗某向记者提出疑问。
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因此,罗某不可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如不再营业,需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烟草专卖局提出歇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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