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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县市区禁鞭范围

郧阳区:2017年10月1日起,郧阳区禁鞭。依据郧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划定的核心区,兼顾山势河流天然地形分割及行政归属,禁鞭范围如下:

按行政归属划分

城关镇的范围为:兴郧社区,北门社区,中岭社区,体育场社区,武阳岭社区,菜园社区,城北社区,牧场沟村,红桥村,后店子村,堰河村1组、2组、3组(公路沿线区域)。

茶店镇范围为:蔡家岭村,二道坡村,樱桃沟村,茶店村,神河社区,长岭沟村,长坪村,大岭山村6组、7组、14组(神定河沿岸区域)。

柳陂镇范围为:凤凰岛小区,朋儒村,垭子村,新集镇,金矿村,黄家坪村,吴家沟村,高岭村,舒家沟村,大桥村,山跟前村,朱家湾村,兴盛村,青龙山村,刘家桥村,亮子湾村,挖断岗村。

谭家湾镇范围为:谭家湾村,水乐园社区,东茶亭村,十方院村。

杨溪铺镇范围为:杨溪铺村,财神庙村,刘家沟村。

按河流地形划分

杨溪铺镇:以郧府大道清凉大桥、清凉河为界,以西为禁鞭区。

城关镇:以城北社区和谭家湾镇西茶亭村交界路口界牌处,沿西茶亭村萝卜洼山沟、殡仪馆沿线,以南为禁鞭区。

以城关镇境内郧庙路堰河大桥、郧漫路小河西大桥沿堰河河道为界,以东为禁鞭区;城关镇殡仪馆、公墓为禁鞭区。

谭家湾镇:以谭家湾水库路口、洪源米石加工厂为界,以南为禁鞭区。

柳陂镇:沿福银高速以东为禁鞭区。

柳陂镇:青龙山村与肖家湾村交界处,以迎风垭子山沟为界,以东为禁鞭区。

茶店镇:以神定河河道为界,以北为禁鞭区。

郧西县:依据县人民政府印发《郧西县限制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起,在郧西县重点区域限制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郧西县城关镇区域为禁鞭区域,全年禁止燃烟花爆竹。其余17个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所在地中心集镇规划区域内为限鞭区域,在限鞭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十五除外。

竹山县:县城禁鞭具体范围是:东至城关莲花村、桥东村,西至潘口水电站,南至城关镇南门村至潘口乡悬鼓洲一线,北至邓坪工业园环形区域。禁鞭时间为:除农历腊月廿八至正月十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竹溪县:依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印发《竹溪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五条:县城重点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禁止燃放的区域范围为:东以谷竹高速公路水坪出口沿北环路至金铜岭山体公园为界;西以五峰山梁至诚信液化气站至西屏路至县职校前沿鄂陕大道至梅探沟(老石灰窑)路口、梅探沟核桃基地通村路至长岭村五组李先付二层民房至谷竹高速公路为界;南以谷竹高速公路为界;北边西段以诚信液化气站至洛河路口二道堰倒虹吸以五峰山梁为界,北边东段以洛河路口二道堰倒虹吸至金铜岭山体公园以二道堰为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内,任何时间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第六条:除第五条所规定的禁放区外,县城规划区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燃放的限制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在限放区内,下列时间和情形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婚嫁、丧事活动。

房县:中心城区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禁止燃放。

丹江口市:依据《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城区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鞭区域:东环路立交桥至三官殿老孟土路与水都大道交会处以内,太和大道伍家岭隧道以东区域,旅游港至环库路三官殿段及右岸新城区、丹江口大桥至丹江大坝以内区域。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依据《关于在武当山特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在武当山特区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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