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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7月4日放暑假
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

■记者 张贞林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各中小学定于7月4日放暑假。9月1日,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

放假前,学校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提示,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分类细致落实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的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倡导师生在十堰市内休假,尽量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居住地社区或学校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做好跟踪随访。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带病返校。

各地各校要加强暑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和学生沉溺网络游戏;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暑假期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

各地各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同时引导学生适度开展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研学旅行等活动,适当参与家务劳动,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过一个充实、快乐、安全的暑假。

如果出现暴雨、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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