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12月11  星期 > 08版-社会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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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吃“霸王餐”
民警一查,不是第一次,还有盗窃前科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王培

本报讯日前,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餐馆老板报警,称一名男子吃完饭不给钱就想走,民警到场后调查发现,该男子一个月前就有过吃“霸王餐”的记录,还曾盗窃店主的手机。

据餐馆老板称,这名男子一个人吃了50多元的东西,还喝了一瓶白酒,后来不结账就想走,老板拦住他后,他称自己没有钱,也没有手机。老板让他找朋友来帮忙结账,他却说在十堰没有朋友。无奈之下,餐馆老板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等了很久,方见男子醉醺醺地从卫生间里出来,说话也语无伦次,便把他带回派出所调查。男子30岁,称自己是陕西人,以前是一名空调工人,今年8月来到十堰找工作,结果把身份证和手机都丢了,也不好意思告诉家人,就在街上到处混点吃的,晚上就在网吧、医院等场所睡觉。

警方在核实其身份时发现,该男子于11月6日,在六堰附近也吃过一次“霸王餐”,一个人点了106元的麻辣烫,溜走时还顺走店主价值上万元的限量版手机。询问之后,男子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移交给受理盗窃案的派出所,作并案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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