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穿走新鞋留旧鞋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本报讯男子入室盗窃,不仅偷走钱财,居然还将主人家的新鞋子穿走,留下一双旧鞋子。12月7日,张湾警方连续奋战多日,成功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自今年10月以来,张湾公安分局陆续接到数起辖区居民家中被盗报警电话,由于不能确定嫌疑人具体作案时间,小区监控也不清晰,大大增加了民警的侦查难度。
12月5日19时许,家住张湾某小区的李先生下班后回到家中,开门后屋内一片狼藉,李先生立即报警求助。接警后,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展开调查。
通过侦查,办案民警发现作案现场门窗完好无损,并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后李先生发现家中有一双旧鞋,其新买的一双黑色皮鞋不见了,那这双旧鞋是谁的呢?
案件现场的门窗均完好无损,犯罪嫌疑人手法相似、老练,经过对几起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办案民警初步判断为同一人所为,遂对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公共视频,以及调查走访工作,最终锁定系列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
12月6日,民警通过长时间摸排及深度分析研判,发现陈某最新活动轨迹及落脚点,办案民警立即对陈某展开抓捕。
经过6个多小时蹲点守候,12月7日18时许,民警将陈某抓获归案,被抓时,陈某还穿着从李先生家偷走的新鞋。经讯问,陈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陈某无正当职业,平日游手好闲,因手头拮据,便心生入室盗窃的想法。自今年10月以来,陈某在十堰城区采取溜门爬窗的方式,入室盗窃10余起,涉案金额3万余元。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在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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