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11月24  星期 > a05版-热线 > 正文
 [字号   ]   
居民捡到一只松雀鹰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张先生捡到的松雀鹰。

■文、图/记者 罗伟 通讯员 朱清松

本报讯一位市民在小区里捡到一只鸟,经鉴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雀鹰。

22日,住在柳林春晓的张先生在小区里捡到一只萎靡不振的鸟,随后交给了小区保安亭里的保安。昨日上午,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同时联系了市林业局野保站。

经市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雀鹰。经初步检查,未发现松雀鹰受伤,工作人员将其带回进一步观察。

市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分析,这只松雀鹰可能是误食了不洁食物或迷路了,也有可能因数日未进食导致体虚跌落小区。对该松雀鹰进行救治后,他们将会及时放归大自然。

□相关链接

松雀鹰为小型猛禽,体长28—38厘米。雄鸟上体黑灰色,喉白色,喉中央有一条宽阔的黑色中央纹,下体白色或灰白色,具褐色或棕红色斑,尾具4道暗色横斑。雌鸟个体较大,上体暗褐色,下体白色具暗褐色或赤棕褐色横斑。通常,松雀鹰以爬行类或鸟类为食。在我市,松雀鹰比较常见。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