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2020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
原则通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记者 吴忠斌
本报讯昨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十堰市城区2020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来自市直部门、区政府(管委会)、街办(乡镇)、社区、规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土地评估机构的各界代表参加。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自 2020年初开始组织开展十堰市城区 2020年度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2020年十堰市城区标定区域按商服、住宅、工业和城镇混合住宅四种用途进行划分,共划分195个标定区域。本次标定地价更新,在原来73处的基础上新增122处标定区域和标定宗地,商服和住宅用地基本达到全域覆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定地价是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具有指示性更清晰、表征性更准确、应用效果更好等特征。与传统的级别基准地价配合使用,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地价管理中宏观、中观和微观价格信号体系,在引导和调控土地价格走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本次听证会上,城区2020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项目承担单位就本次更新成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并进行质询,项目承担单位就质询和提问分别进行解答。代表们认为,该成果基本符合我市实际,会议原则通过城区2020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会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项目承担单位,综合听证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成果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由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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