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对提升我市就业率、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企业申报需要哪些条件?申请材料有哪些?为方便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市人社局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1.企业注册地在十堰地区,具有银行基本账户,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企业与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以工代训;
3.企业支付参训职工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所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补贴发放时,职工需仍在企业就业。
二、以工代训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1、十堰市以工代训(岗前培训)申报表(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附件1);
2、十堰市以工代训(岗前培训)培训花名册(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附件2);
3、以工代训培训方案(应当包括参加培训岗位、培训计划、课时安排、培训人数、考核方式等)。
三、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除开在申报以工代训时提交的报备材料,在培训结束申请补贴资金时,应提交:
1、十堰市以工代训(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附件3);
2、十堰市以工代训(岗前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附件4);
3、参加培训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4、培训合格人员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就业创业证等,没有则不需要);
5、培训期间工资发放凭据(需培训合格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工资发放凭证;
6.培训考勤表、现场照片及视频、考核成绩记录等相关材料 (由各企业自行存档备查)。
四、以工代训补贴如何申报?
以工代训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根据企业职工流动情况按月拨付补贴资金,企业可选择按月申报,也可一次申报最长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五、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如何使用?
企业领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后,可用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也可用于参训职工生活补贴或工资补贴,补贴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职工生活补贴或工资补贴发放后一周内,需向培训补贴发放人社部门提交补贴发放信息备案备查。
此外,培训补贴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县)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会给予耐心指导,不接受中介机构收费代办。更多详情及相关政策文件、附件表格下载和各级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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