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高宜先、茅箭区五堰保霖中餐厅:
因你们自2018年10月起长期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擅自停业,现已失去联系,我司决定于2020年4月30日解除与你们的《商铺租赁合同》及租赁关系。冲抵你们的保证金后,暂计至2020年1月24日,你们仍欠我司租金、物业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41174.4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元肆角)。
请你们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付清欠款,并将租赁房屋恢复至我司交付时的原状返还我司。如你们逾期履行的,我司单方收回经营场地,并自行处理贵方店铺内所有剩余物品。
十堰大洋摩登购物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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