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0)第152号)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龙门工业园高压线路迁改工程”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规划的十堰市汉江技术学院和新能源项目地块位于龙门大道南侧,两地块规划方案市规委会已通过。因地块开发建设需对地块范围内涉及3条110kV和1条10kV线路进行迁移。目前供电公司已完成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对部分高压线塔进行了位置调整。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要求:
110kV罗东/当罗线:原罗东3#/当罗85#——龙门大道(隧道上方跨线)——保留山体(架空)——龙门五路(架空)——保留山体(架空)——吉林路(架空)——保留山体(架空)——原罗东9#/当罗79#;新建双回路架空线2.6km。
110kV茅白线:原茅白14#——龙门五路(架空)——保留山体(架空)——吉林路(架空)——原茅白18#;新建单回路架空线0.85km。
110kV龙门线:保留山体(架空)——吉林路(架空)——保留山体(架空)——原龙门16#;新建单回路架空线1.19km。
10kV511线:保留山体(架空)——吉林路(架空)——保留山体(架空)——龙门五路(架空)新建单回路架空线0.9km。
尽量在保留山体架线,确保现有土地开发利用最大化;边坡调整方案必须确保现有塔位安全,并设计加固方案。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8-2030)》《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十堰市白浪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1、《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人:庄凌逍
联系电话:
0719-865288012336
联系人:江军
联系电话:18986890722(国网十堰供电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办公室)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相关设计图案(平面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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