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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搭出4间房屋用于出租
市民质疑是否合法安全 主管部门表示将上门查看

楼顶由彩钢瓦搭建的房间。

■文、图/记者 季栋

本报讯 近日,市民黄女士(化姓)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她在租房期间发现,黄石路一家属楼1号楼2单元楼顶搭建了4间房屋进行出租,她对房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存疑。

据黄女士介绍,8月6日,她通过某房屋租赁平台看中了该家属楼1号楼2单元的一间房屋。次日,她和房主一起来到现场看房,可到现场后让她傻了眼。“房间竟然设置在楼顶,楼顶不是公共空间吗,这样做合法吗,安不安全?”李女士产生了疑问。“房东告诉我,有两间已经租出去了,还有两间没人。”黄女士告诉记者,当她进入房间后看到,房屋大小约在20平方米,还算干净,当询问租金时,房东告诉她一个月租金为500元,最低租3个月。考虑到房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黄女士最终没有选择这里。

8月10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黄石路该家属楼1号楼2单元楼顶,只见楼顶右侧搭建了4间外表由彩钢瓦构成的房间,记者一一敲门均无人应答,但透过一间房间的窗户发现有人居住的痕迹。

随后,记者与房东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楼顶漏水才设置的,并且房子也没有出租。”当记者问到房屋是否有合法手续时,对方匆匆挂断了记者的电话。记者又采访了该家属楼1号楼的一家洗衣店,对方表示并不知道楼顶搭建了房屋出租。

这4间房屋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具有合法手续?记者致电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对方表示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并及时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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