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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省、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 《落实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具体措施实施方案》,根据省、市确定的工作任务,一一明确落实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
一、省、市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落实措施
(一)、优化政务服务
1.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落实措施:
(1)持续推进“一张网”建设;(2)除涉密数据外,其它政务服务数据接入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平台;(3)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并提供社会服务。
2.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落实措施:
(1)再梳理审批表单;(2)对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流程再造。
3.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落实措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测绘资质的初审转报工作时限在省级限定的工作时间基础上再进行压缩,1天时间内完成。
(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
落实措施:
(1)推进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2)推进申请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承诺制度;(3)推进监管告知制度。
2.全面推行区域性评价制度。
落实措施:
(1)对工业园区全面完成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对十堰城区矿产压覆统一出具意见并上网,推送审批大厅并共享。
3.全面开展“多规合一”。
落实措施:
(1)出台修订版《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试行)》并上线;(2)出台全市和主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并上线。
4.积极推行“多测合一”。
落实措施:
(1)向市政府申请行文实行“多测合一”,并开展协调;(2)测绘结果互认;(3)日常工作及验收中推进多测合一;(4)组织抽检“多测合一”质量。
5.配合做好“多验合一”。
落实措施:
(1)落实预验收,积极主动验收;(2)推进和完善放线、验线工作;(3)外接市住建局竣工验收系统,加强沟通和并联;(4)规范验收具体表单和规则。
6.改革范围内项目审批100%上网。
落实措施:
(1)除涉密事项外,凡申报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的项目一律按要求通过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受理,并及时通过局内网转至相关业务科室在线办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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