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3月15  星期 > a02版-抗击疫情 > 正文
 [字号   ]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4号)关于有序恢复市域内公路客运和水运的通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防控策略,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市域内公路客运和水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6日上午7时起,有序恢复市域内公路客运(郧阳区、武当山至城区的城际公交参照市城区内恢复的公交线路执行)。省际、市际班线客运恢复时间另行通告。市域内公路客运经高速公路出入封闭运行。

二、市域内水运码头、渡口有序恢复。旅游船舶继续停航停运。

三、各地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码头、渡口)采取“点对点”直达式运输,各客运车辆(船舶)实载率不得超过50%,严格按照审批的线路运行,严禁站外揽客和中途上下客。

四、乘客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实名制购票(登记)。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