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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 一批党员干部被查处

■记者 徐正国

本报讯 2月2日,十堰纪委监委通报了 6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一批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案例一:竹山县麻家渡镇柿树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观国等人疫情防控排查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竹山县麻家渡镇柿树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观国,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宗斌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上级部署不重视、摸排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武汉返乡人员郭某某被漏查、漏报、失管,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隐患。2020年2月1日,张宗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观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竹溪县水坪镇水坪街村原党支部书记万龙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问题。万龙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市、县、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重视不够,对武汉及途经武汉返乡人员排查不力,宣传、劝阻流于形式,导致大量人员外出走动,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隐患。万龙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31日,万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三:竹溪县天宝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黄智辉不正确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问题。2020年1月28日下午,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检查组前往天宝乡双河村姜某养殖场开展野生动物养殖、销售专项检查,因道路封闭,检查组两次电话要求放行,该乡值班人员黄智辉明知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派出的检查组,且驾驶公务用车的情况下,仍不予放行,造成了一定的工作延误。2020年2月1日,黄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竹溪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负责人刘涛等人开展疫情防控检查聚餐饮酒问题。2020年1月28日下午,竹溪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负责人刘涛、天宝乡林业站站长何松林等人在天宝乡双河村姜某养殖场开展野生动物养殖、销售等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二人在望府座林场食堂就餐,经望府座林场场长刘贤慧提议,刘涛、何松林及其余陪餐人员(另案处理)共违规饮用白酒1斤左右。2020年2月1日,刘涛、何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贤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例五:郧阳区南化塘镇华山村3组组长谢甲平拒不放行防疫车辆问题。2020年1月28日12时许,谢甲平在相关路口设卡看守,在此期间,防疫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要求其迅速放行紧急状态下的防疫车辆,但谢甲平以防疫工作人员未对其设卡区域消毒为由,拒绝放行,致使防疫车辆滞留约30分钟,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30日,谢甲平受到行政拘留5日处罚。郧阳区监委已对其监察立案调查,并责令其辞去组长职务。

案例六:郧阳区刘洞镇杨河村党员曹忠涛违规聚众带彩娱乐问题。2020年1月29日,曹忠涛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有关禁令,违规在某棋牌室聚众带彩娱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31日,曹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专责机关定位,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严格执纪执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快速处置。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严肃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纪依法处置。所有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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