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文办在城区民办学校创文工作会上要求
对标对表,抓好文明城市创建
■记者 张贞林
本报讯在创文百日攻坚补短板行动中,民办学校要做哪些整改?昨日上午,市创文办召开十堰城区民办学校创文工作会,就城区民办学校创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承担的职责等作详细安排。
会上,市创文办向与会的民办学校负责人通报了近期对部分学校周边学生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及公职人员横穿马路、闯人行横道红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的情况。对于被提醒谈话的学校再次被约谈问责的,将取消文明校园称号;对于市区两级学校被问责面达到35%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市教育局创文办负责人就城区民办学校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承担的职责进行了讲解。十堰市外国语学校、十堰市阳光书院、十堰市郧山阳光书院、十堰市慧海学校、十堰市京中实验学校、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东山苑寄宿学校、十堰市东风国际学校等8所民办学校负责人分别作创文表态发言。
市创文办要求,在创文百日攻坚补短板行动中,民办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队伍上,把创文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标对表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教育部门、创文办要厘清职责、定位,督促辖区民办学校真正开展创文工作,做到督办、检查不缺位,对于一些民办学校创文不积极、不配合,要敢于亮剑,强化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大力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创文进课堂、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等活动,发挥好学校这个主阵地的作用。
市创文办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媒体对民办学校校园周边学生不文明行为进行暗访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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