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4月15  星期 > a11版-社会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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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捕鱼30条 放生15000尾鱼苗作补偿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陈丽萍

本报讯白浪一男子在禁渔期在小河里捕鱼30条。最终,该男子被警方抓获,被罚投放鱼苗15000尾。

日前,44岁的男子余某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田湖小区路过时,发现桥下的河里有鱼,就想抓点回去给自己加餐。他来到一家渔具店里买了渔网,又回家拿了一个桶。

当天下午,余某带着渔网等渔具在田湖桥河段下游安置了3张渔网,又在大桥河河段安置了2张粘网,然后就在岸边坐等鱼儿自投罗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余某网了不少鱼。

余某还没来得及收获战利品,就被接到市民举报的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白浪路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现场收缴渔网5张、桶1个,余某非法捕捞的野生鱼30余条。

当民警问余某是否知道现在是禁渔期,不能捕鱼。余某竟回答不知道什么是禁渔期。随后,余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余某对非法捕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余某被责令向其非法捕鱼的泗河投放鱼苗15000尾。11日上午,余某在白浪路派出所所长李光明、民警李本科的监督下,向泗河下游投放鱼苗15000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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