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3月29  星期 > 02版-要闻 > 正文
 [字号   ]   
市总工会全额返还167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记者 章新俊通讯员 万丹 闻燃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日前,市总工会将我市符合政策的167家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从而切实减轻我市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含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去年6月,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且当年成功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均可连续3年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