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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公布
十堰3处保护单位位列其中

■记者 周仑 通讯员 吴世平

本报讯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布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件,对45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和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我市竹山县施洋烈士故居、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丹江口市浪河老街3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位列其中。

施洋烈士故居位于竹山县麻家渡镇桂花树村一组,此次公示以施洋烈士故居墙基为界,东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3米,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房县红塔镇况营村,保护范围为房屋27间,建筑面积738.5平方米,占地4810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以四周围墙为界。

浪河老街位于丹江口市浪河镇小店子村三组,保护范围为浪河老街迁建复原区规划范围,占地面积共10.15亩;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西、北三面各向外水平延伸22米,南面向外水平延伸18米。

据了解,施洋烈士故居、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两处文物保护单位今年1月底被纳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浪河老街2008年被纳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我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4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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