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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加收“过节费”
25辆出租车涉嫌严重违规被停运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郝梦

本报讯春节期间,个别出租车司机营运时不使用计价器,加收“过节费”。昨日,首批被查明的涉嫌严重违规经营的出租车司机,不仅车辆被停运,还集体接受学习考试。

一位市民投诉,春节期间在三堰客运站门口打的到十堰火车站,的士司机不打表,索要20元,否则不载人。而在平时,同样的里程车费为10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以来,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所接到市民投诉67起,主要是春节期间出租车司机不打表,加收“过节费”。平时是起步价的里程,司机却收10元。经过调查,其中25辆出租车涉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目前已被停运调查。

昨日,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所组织这些驾驶员开展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组织驾驶员学习、抄写服务规范,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这是我市第一次针对春节期间加收“过节费”组织如此大规模的学习活动。

对出租车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擅自涨价、违规拼客及拒载的,市运管局实行四个“一律”:一律对违规车辆停运3天,一律按规定对公司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计分,一律对驾驶员进行诚信考核计分,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所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如果发现不打表、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可采取记录车牌号、上下车时间地点、手机录音等形式取证留存,并拨打电话1232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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