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支付宝内31万不翼而飞
警方一查:合作方法人因负债,分3次盗走了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李杰林
本报讯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公司法人打起客户的主意,窃取客户支付宝里的31万元资金,用于支付房租和员工工资。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1月16日上午,陈女士来到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汉江中队报案,称自己支付宝内的31万元不翼而飞。陈女士告诉民警,2018年5月以来,她与十堰一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为其注册并维护天猫网店,方便自己在网上销售绿松石,收入直接转入她与该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如今,支付宝中的钱不翼而飞,陈女士怀疑与该网络公司有关。
掌握到该线索后,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一方面对陈女士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对该网络公司的经营范围、人员结构等进行摸排。通过调查警方发现,该网络公司法人李某具有重大嫌疑。1月22日,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随后,李某对盗窃陈女士支付宝账户内资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6岁的李某是竹溪人,2015年在十堰创办了这家网络科技公司,专门经营电子商务、网页开发等业务。近年来,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管理不善,李某的公司负债累累、步履维艰。情急之下,作为法人的李某打起客户的注意。李某以帮陈女士的支付宝更改支付密码为由,向陈女士索要手机验证码,然后分3次将陈女士账户内的31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李某将这些钱用于缴纳房租、支付员工工资,打算等公司盈利后再填补亏空,不料事情败露。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张湾警方刑事拘留。